94萬上車「綠置居」 什麼人才可申請?
發布時間: 2016/10/13 19:21
最後更新: 2018/03/28 19:20
房委會首個綠置居項目「景泰苑」今日(2016年10月13日)開始派表,最平的開放式單位只售94萬,首日已吸引逾百名市民到樂富房委會取表,但不少不合資格人士也到場申請、包括現住在私樓非綠表人士,原來不少人不知道是次「綠置居」的申請資格,TOPick綜合房委會資料,以4個實況個案、拆解「綠置居」的申請資格。
「綠置居」全名為「綠表置居先導計劃」,顧名思義,申請者必須為公屋戶、持綠表資格的人士;而居於私樓的人士持的是「白表」,所以不符合申請資格,然而,是否所有持綠表人士都符合申請綠置居資格?
問題1:正輪候公屋的家庭,是否等於符合綠表資格申請綠置居?
個案:逾70歲的鄭女士與兩名兒子現正租住300多呎的私樓,鄭女士已輪候單人公屋2至3年,至今未仍未能獲編配單位。
解答:任何受政府清拆計劃、天災、市區重建計劃影響、離婚或分戶人士,經核實後若符合申請公屋資格,房屋署或市建局會向他們發出《綠表資格證明書》,房屋署另會向預料將約於1年內將獲編配單位的公屋申請戶發放相關證明書。
因鄭女士已輪候2至3年公屋但仍未能上樓,而長者平均上樓年期是2.4年,故她符合綠表申請人的資格,可以申請是次「綠置居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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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2:剛獲編配公屋單位、是否符合資格申請綠置居?
個案:趙氏夫婦剛入住黃大仙竹園邨,但為了擁有自己的物業,遂打算以綠表資格申請綠置居。
解答:基本上只要是公屋租戶都符合申請綠表申請人資格,但若是「有條件租約」住戶或經由「特快公屋編配計劃」而獲配公屋,則需於租約生效3年後才符合申請綠置居資格。
若趙氏夫婦並非「有條件租約」住戶、又並非經由「特快公屋編配計劃」而獲配公屋,便應符合申請綠置居資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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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題3:成功買入「景泰苑」後,可否申請購入居屋單位?
個案:趙氏夫婦表示,若成功購入「景泰苑」,也會繼續申請居屋。
解答:成功購入綠置居單位人士及其配偶,日後不能再申請房委會、房屋協會或市區重建局轄下的任何資助房屋計劃,受限人士包括未婚買家日後的配偶,但買家的其他家庭成員,只要符合相關計劃的申請資格則不受限制。
因此,趙氏夫婦若成功購入「景泰苑」後,將不能購買居屋單位,但趙氏的子女只要符合資格,仍可申請公屋及居屋等。
問題4:公屋家庭可否分拆戶口,再以個人身分申請綠置居?
個案:現時與妹妹及媽媽同住公屋的徐小姐,打算由妹妹申請購買綠置居,徐小姐與其媽媽則繼續居住在公屋。
解答:填寫綠置居申請表時,申請人必須填寫公屋租約及《綠表資格證明書》上所列明的所有家庭成員,故若同租住一個公屋單位的家庭成員、只能購買一個綠置居單位。惟若一個家庭租住2個或以上的公屋單位,且由兩個或以上的核心家庭,即夫妻、父母或子女組成,便可分戶申請綠置居。
由於徐小姐兩姊妹與母親同住一個公屋單位,且由一個核心家庭組成,故不能分戶申請綠置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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